1.1.5 过敏性接触性皮炎

同义词

过敏性接触性湿疹。

 

定义

常见的皮炎类型,因对施加于皮肤的外源性(接触性)变应原(半抗原)发生迟发型超敏反应 (IV型)而引起。

 

病因和发病机理

通过变应原特异性致敏T细胞介导的超敏反应(IV型)引起。免疫学敏化时间至少5-10天;临床症状可以在数月至数年后首次出现。在致敏的个体,皮炎在8-24小时的潜伏期后出现,偶尔发生于更长时间之后。个体变应原引起过敏的潜力不同。

常见接触变应原:

¤ 金属(如耳饰、 牛仔扣和硬币中含的镍)
¤ 香料(存在于化妆品、 卫生用品和工业产品)
¤ 天然物质(包括树脂、 秘鲁香脂和菊科植物,如紫菀、 雏菊和向日葵)
¤ 橡胶助剂(橡胶添加剂如秋兰姆、 氨基甲酸盐)。不包括乳胶(乳胶引起IgE介导的速发型超敏反应)
¤ 防腐剂(包括异噻唑啉酮、 甲基-3-溴-丁腈和甲醛)
¤ 职业接触物质(包括环氧树脂、水泥和皮革中的铬盐、对苯二胺)
 
 

症状

过敏性接触性皮炎起始于变应原接触部位。最初表现为急性丘疱疹。皮损迅速糜烂渗出伴剧烈瘙痒,波及接触区域之外,边界不规则。后期结痂脱屑。慢性型以皮肤苔藓样变、增厚的鳞屑和皲裂为主要表现。有时表现为没有急性期的慢性病变。

部位

取决于接触类型。系统性(血源性)接触性皮炎由系统性(食入或吸入)摄入接触性变应原引起。
 
部位是寻找可能变应原的线索:
 
¤ 面部:化妆品、空气中的变应原(如挥发的涂料或花粉)
¤ 耳部:首饰、眼镜和助听器
¤ 口唇:化妆品、治疗疱疹药品
¤ 前额/颈部:洗发香波、染发剂
¤ 颈部/手指/腕部:首饰
¤ 手部:职业性和娱乐性接触性变应原
¤ 腋窝:除臭剂
¤ 足部:鞋、抗真菌剂
¤ 口腔:假牙和其他牙科用品
¤ 小腿:弹力长袜、下肢溃疡药品
  

 

实验室检查

斑贴试验:测试物品包括标准系列和特殊系列,以及自己的材料。重复开放应用试验(Repeated open application test,ROAT)。
 

组织病理

角化不全、海绵状水肿、棘层松解、淋巴细胞表皮内外渗,以及炎症性淋巴组织细胞浸润。

 

病程

临床表现通常在避免接触变应原后1-2周消退;但接触敏感性通常持续终生。

 

并发症

脓疱疮化、慢性持久性皮炎(即便在避免接触变应原后)和红皮病。

 

诊断

探寻性的工作(详细病史询问,包括工作、业余爱好和习惯);斑帖试验。

 

鉴别诊断

手和足受累时需与皮肤真菌感染鉴别;与累积性刺激性接触性皮炎鉴别也很难。还需与银屑病鉴别。治疗无效的局部皮炎需考虑排除Bowen病Paget 病和寻常狼疮。
 

治疗

1. 避免接触变应原

2. 避免接触其他刺激性因素,如用合成洗涤剂取代肥皂
3. 外用治疗:
- 急性渗出性皮炎:湿敷或洗浴
- 根据皮损的急慢情况选择赋形剂(霜剂或乳剂)合适的糖皮质激素 
4. 如果病程慢性:
- 焦油制剂(复方制剂最好)和角质松解剂
- 光疗
- 有些病例需要放射治疗
5. 阿利维甲酸用于严重难治的手部皮炎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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