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.6 刺激性接触性皮炎

同义词

累积性中毒性皮炎,“损耗”皮炎。

 

定义

急性皮炎由接触中毒浓度物质引起。慢性皮炎则因反复接触亚毒性浓度物质发病。

 

病因和发病机理

皮炎是由急性毒性刺激(物理或化学因子)或者因慢性反复接触弱毒性物质(水、肥皂、洗涤剂、溶剂和身体分泌物)而引起。

 

症状

皮炎局限于接触部位,不波及其他部位。

 

实验室检查

用皮肤斑贴试验排除过敏性接触性皮炎。 注意:如果测试物质没有充分稀释可能发生毒性反应。

 

病程

根据接触外源物质浓度和时间不同病程可呈急性或慢性。

 

并发症

可继发致敏和脓疱疮化。

 

诊断

依据病史、临床特征和病变局限于接触部位。

 

鉴别诊断

其他皮炎。慢性病程时与浅部皮肤真菌病和银屑病鉴别。 

 

治疗

  • 避免毒性物品接触,采取防护措施(手套和护肤霜)
  • 急性刺激性接触性皮炎:同过敏性接触性皮炎
  • 慢性刺激性接触性皮炎:同过敏性接触性皮炎;必要时慢性手湿疹可以系统应用阿利维甲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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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别诊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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